豫公共资源药采函〔2025〕276号
各相关单位:
按照药品价格治理工作安排,现将天津梅花生物医药银黄颗粒等15个中成药挂网价格处置情况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内容
部分挂网日均治疗费用价差较大、存在价格风险的中成药(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12月1日至12月5日。
三、相关要求
请相关企业认真开展医药价格自查,于公示期内自主将价格降至不高于“同种药品最小日均费用”3倍。降价申请可登陆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日常调价模块“药品基础库—产品信息管理—药品价格申请”提交。 对价格高于“同种药品最小日均费用”3倍至5倍的药品将进行黄标价格管理,5倍至10倍将进行红标价格管理,高于10倍及以上的药品撤销挂网。
企业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系统—申投诉子系统—申投诉管理-产品质疑目录,选择相应目录,提交申诉材料。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