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关于加强江苏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供应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疾控〔2025〕12号)等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工作,金湖县疫苗管理委员会本着“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规范运行”的原则,于2026年7月28日下午召开了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评审工作会议,遴选专家组成员由市疫苗遴选专家组6名成员和县疫苗遴选专家组3名成员组成。本次遴选工作主要对含有3个以上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产品疫苗进行遴选,按照得分高低将排名前三位(含总分排名并列第三的生产企业)纳入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对同一品种生产企业不足三个(包含3个)的疫苗品种直接纳入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目录。现将遴选评审结果公示如下(遴选结果不分排名),公示时间为公布之日起7天。
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金湖县非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517-86882706,办公地点:金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金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