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疫苗全程管理风险防控工作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川卫疾控函〔2023〕11号)和《岳池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岳池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全县所有接种单位代表及部分岳池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了岳池县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工作,现将遴选结果排在前五位(原代和传代狂犬病疫苗不带VVM标签的狂犬疫苗公示前六位)的疫苗品种及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23日,请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商在2025年5月26日下午6点前向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交疫苗遴选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逾期送达的,将不予接收。申报材料送至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免疫规划科。
申报材料包括:①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②申报产品的GMP证书复印件、产品说明书,药品(再)注册批件(证);③生产企业委托推广企业,生产企业或委托推广企业与县级疾控中心联系人的授权书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④疫苗销售方或配送方的冷链配送能力、贮存与运输冷链管理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⑤开具的本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廉洁自律承诺书;⑥疫苗质量保证协议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⑦进口疫苗需提供国内代理商委托授权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通关单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①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核实发现不符,取消遴选资格。
★②所有资料按顺序装订,并密封,未按要求装订及密封的,取消遴选资格。
★③申报材料不完整或发现不真实的,取消参加评审资格。
县疾控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企业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的国产疫苗只选结果排名前3位(原代和传代狂犬病疫苗一共选择5位,其中原代和传代狂犬病疫苗带VVM标签单独选择1位)、同一品种进口疫苗只选排名第1位的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进入岳池县2025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遴选目录。
如对本次选取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5月23日前向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26-5222804(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办公地点:九龙街道安拱路173号。
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