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渝医保办〔2026〕42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京津冀 “3+N” 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在我区落地实施,规范辖区内相关药品采购使用管理,现将本次带量采购执行相关事项及中选结果公示如下:
一、实施机构范围
南川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须全部参与本次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鼓励辖区内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积极参与本次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二、采购药品范围
本次采购药品范围为京津冀 “3+N” 联盟中药配方颗粒带量联动接续采购全部中选品种,具体中选药品、供应企业、中选价格等详细信息详见附件。
三、采购执行周期
本次中选药品及对应中选价格自2026 年 7 月 31 日起正式执行,采购周期为 1 年,执行期限至2027 年 7 月 30 日,周期自中选结果实际执行之日起计算。采购周期届满后,可结合药品实际采购使用、企业供应履约等工作实际,按规定申请延长本次带量采购周期。
重庆市南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龚杭 联系电话:023-8111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