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医药采购平台挂网药品价格管理,根据《北京市医药采购平台药品挂网操作规范(试行)》,对无挂网价或供应承诺价为0,属于无效挂网情形的已挂网药品,组织各有关单位于2026年8月7日至8月10日开展承诺价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休眠下架无交易药品
对于1年及以上无医疗机构交易记录、当前未申报挂网价的药品,自2026年8月11日起自动休眠下架。企业后续如需恢复挂网,可通过随申随办产品申报流程办理。
二、完善挂网价
对于1年内存在医疗机构交易记录、当前未申报挂网价的药品(创新药除外),请相关企业于2026年8月10日前,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通过“药品交易结算—合同管理—承诺价集中申报”模块查看、填报承诺价。如企业主动申请休眠下架,可按“0”填报承诺价并提交。
企业若对集中申报承诺价推送的参考价有异议,可通过随申随办价格申报流程,上传相关材料完成产品参考价澄清。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于本次集中报价周期内完成承诺价申报或澄清申请。2026年8月10日24时前仍未完成相应操作的,平台将采取撤销议价结果、价格风险弹窗提示、直至休眠下架等处置措施。
项目期间咨询电话:010-55528871(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