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闽侯县总医院鸿尾分院)委托,现对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闽侯县总医院鸿尾分院)中药饮片采购进行市场调查,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闽侯县总医院鸿尾分院)中药饮片采购市场调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爱光、吴梦婷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800230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闽侯县总医院鸿尾分院)
采购单位地址:闽侯县鸿尾乡超墘村超墘5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联系电话:229740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爱光、吴梦婷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
一、采购项目内容
致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受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闽侯县总医院鸿尾分院)委托对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闽侯县总医院鸿尾分院)中药饮片采购进行市场调查,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方案,望有意向的企业积极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方案征集内容
1、项目需求:
闽侯县鸿尾乡卫生院(闽侯县总医院鸿尾分院)因业务需要,现对以下中药饮片进行市场调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2 采购清单: 详见附件《中药饮片采购清单》,本次采购品种约222种,具体品名、规格、产品质量等详细信息请见附件清单。
3. 质量要求:
(1)所供中药饮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现行版)的规定。
(2)所有饮片必须为正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具备合格证(或检验报告书)。
(3)饮片应无虫蛀、无霉变、无杂质、无污染,性状、色泽、气味等符合规定,炮制符合要求。
(4)包装应完好、清洁、干燥,标识清晰(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家等)。
(5)供应商需确保所供饮片来源合法、质量可控、可追溯。
4. 配送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将饮片配送至本院指定药库的能力。
(2)供货周期要求:收到订单后 3 个工作日内送达(或根据具体品种协商确定)。
(3)需提供随货同行单、发票及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出厂检验报告)。
5. 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时处理质量异议、退换货等问题。
(2)积极配合卫生院进行药品验收和质量管理工作。
6、供货服务期:一年
(二)、资质条件(资格要求随正本文件一起胶装并加盖公章。副本文件不得体现应征供应商的任何信息,否则视为无效。)
1、凡有能力提供本征集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均可参与方案征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中药饮片)
3、法人及代理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
4、代理人非法人需持法人授权书原件;
5、承诺资信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应征。
(注:以上材料与方案一并提交,未递交的方案无效。)
(三)、方案征集提交材料具体要求:
1、提供完整准确的方案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配送方案、售后服务、单价报价(按照所提供的附件采购清单提供单价报价)等,统一用A4纸打印,注明页码。
2、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单独胶装装订成册,正本与副本分开密封。其中正本封面须体现公司名称,副本全本不允许出现单位名称及任何记号,电子文档一份(文本为DOC和PDF格式。),否则将按作废处理。注:正本文件不参与评审。
3、本次征集费用自理,所有征集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征集单位使用。
4、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方案: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料的;
②方案征集稿逾期送达的;
③提交的文件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或装订要求的;
④图片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的;
⑤应征方案未按本公告要求体现单位名称或能够识别单位信息或有其他记号的;
⑥将任务转包其它单位的;
⑦应征单位要保证提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应征单位承担;
⑧应征方案价格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
(四)、征集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于2026年04月16日17:00前(不含节假日)递交至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7号福侨大厦14层(斗门地铁站C出口步行150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五)、评选办法
方案提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提交的方案达到3家及以上由代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对满足要求的方案进行论证,择优录选(采购人有权对方案内容进行调整),最低应征价格不作为中选的保证;不足3家则终止此次方案征集,不进行专家评审,采购方案的征集将重新公告征集。
(六)、附则
1、参与本次征集的方案所有权均归征集单位所有。征集单位有权毫无保留地自由使用应征单位提供的方案。
2、应征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所有参加单位提交的文件在评审后不予退回。
4、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