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23年版),规范我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疾控发〔2020〕7号)《玉林市博白县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与使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县将开展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资质审查及资料收集工作,现就博白县2026年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资质交换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质收集时间
2025年12月19日止(工作时间:8:00-12:00,15:00-18:00),过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二、提交材料
(一)企业资质
1.生产企业简介;
2.营业执照;
3.药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或药品经营许可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资质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记录;
6.税务登记证;
7.开户许可证;
8.财务开票信息;
9.药品(疫苗)质量保证协议;
10.购销合同模板;
11.廉洁自律承诺书;
12. 药品(再)注册批件(证);
13.进口疫苗国内代理机构备案信息及国内代理委托授权书;
14. 生产企业授权书及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二)产品资质
1.药品GMP证书(不能提供药品GMP证书的须提交GMP声明;
2.药品注册批件;
3.药品再注册批件;
4.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5.药品补充申请备案件;
6.进口药品注册证和通关单;
7.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图样。
(三)配送资质
1.疫苗(药品)企业委托配送企业的授权书;
2.配送商营业执照(配送企业资质有变更的须提供变更记录);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所有配送冷藏车验证报告及清单;
5.配送公司委托配送司机委托书、所有配送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清单。
(四)廉洁自律
1.既往单位无行贿记录材料证明(近5年或近3年);
2.推广及售后服务廉洁承诺书。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所提交材料要求为纸质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次性交齐),以上资料不予退还,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电子版本。
(二)资质交换及邮寄地址:博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白县博白镇兴隆东路002号;联系人:朱立言 联系电话:0775-8336978、1817855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