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将至,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桂林市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注意用药安全,防范药品安全事故。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药品时应注意:
一、购买药品时应选择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或合法的医疗机构,购买药品应当认准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进口药品应当认准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不要轻信夸大宣传的广告。保健食品是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不可替代药品。
二、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购买药品时应注意观察药品外包装的相关信息,如批准文号、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贮存条件等。使用药品前,应详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注意药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及禁忌事项。在正常用法用量下使用合格药品后出现过敏等药品不良反应的,应及时报告药店或医疗机构。在使用药物时一定要按照医生的医嘱和说明书上的用药剂量来服用,切勿随意改变药物的用量。同时,还要注意药品的安全存放,保证药品质量。
三、消费者进行网络购药时要查看网售药店是否公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以及《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核对相关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网购的药品收到后,要查看药品外包装有无破损,核对药品实物与包装、说明书、购买时与所展示的药品详情是否一致。查看标签或说明书是否写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若生病或身体不适,不要轻信电视、广播、网络所宣传的药品、保健食品等,应到正规医院就诊,谨遵医嘱。如发现有非法售卖药品、销售过期药品等现象,保存好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积极配合有关人员调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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