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惠仁堂药店和本溪桓仁家圆四号五洲通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换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惠仁堂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DA4148099,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7日)和本溪桓仁家圆四号五洲通大药房《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辽DA024200256,有效期至2025年11月17日)。
特此公告。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