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镇原县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取得阶段性成效。
统筹部署,凝聚整治合力。建立由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医保、纪检监察、卫生健康、公安等多部门参与的专项整治机制,成立纪委监委牵头的监督专班和医保部门牵头的工作协作专班。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部门主办”和“一岗双责”清单,建立联席会议、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累计召开部署推进会3次,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3条,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1条,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精准整治,严查违规行为。组织全县24家定点医疗机构、63家定点零售药店和诊所、215家村卫生室开展自查,通过大数据筛查下发违规问题线索,重点排查过度检查、虚假诊疗、倒卖“回流药”等问题,制定全覆盖督查计划,督促存量问题整改清零。以《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为契机,提升基金监管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引导基金使用各主体主动自律、自省、自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内部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规范医保经办全流程;与定点医药机构签订新版医保服务协议,强化履约考核约束;推行“驾照式记分”管理机制,实施联合惩戒,构建制度监管闭环。二是深化精准监管,运用大数据技术挖掘医保结算数据,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定期开展“回头看”,将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机构纳入“黑名单”。三是营造共治氛围,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宣传医保政策,曝光典型案例,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激发社会监督活力。四是提升服务效能,优化医保经办流程,简化报销手续,推进“一站式”结算,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提升参保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