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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山东省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公告(202403110077)
发布时间:2024/03/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依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18号)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医疗机构菏泽市中医医院符合规定要求,准予变更《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03月11日

医疗机构名称 配制范围 配制地址 法定代表人 制剂室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菏泽市中医医院 洗剂、颗粒剂、硬胶囊剂、丸剂、煎膏剂、散剂、膏药、溶液剂(含外用)、合剂、软膏剂、酒剂、茶剂、酊剂 菏泽市黄河路2526号 马仰国 刘鲁浩 吴艳秋 鲁20200010HZ 2020-12-20 2025-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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