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申请换发《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事项进行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现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991—4336219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
邮政编码:83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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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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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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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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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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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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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剂室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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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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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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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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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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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市色满路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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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县南疆齐鲁工业园黄河西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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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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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月尔江·吾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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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丽加玛丽·阿卜杜克热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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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剂、硬胶囊剂、丸剂、露剂、糖浆剂、散剂(含外用)、搽剂、酊剂(外用)、糖膏剂、蜜膏剂、合剂、软膏剂(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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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