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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江西省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审查公示(202403号)
发布时间:2024/03/21

    根据《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换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3〕199号)的规定,经我局组织对南昌中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南昌中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申请进行审查和现场检查,认为符合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许可要求,现予以审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共计7天。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88121017

    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566号

    邮政编码:330029        

    电子邮件:jxsypjyc@126.com

    特此公示。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江西省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审查公示

(202403号)

序号

企业名称

单位地址

申请事项及类别

法定代表人

放射性药品科负责人

备注

1

南昌中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南昌中科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八一大道368号2号楼

申请核发《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第二类),18氟(18F-FDG)注射液

熊东英

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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