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行业报表> 行业动态> 详情
【广东】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8

深圳华方慧医药有限公司:

  经调查,你公司长期未按规定上传药品购销数据,未开展经营活动,不在注册地址,且无法联系企业,已不具备经营药品的基本条件。我局依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以公告方式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事先告知书》(粤药监通销先告﹝2023﹞4号)。你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陈述或申辩,我局已依法注销你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粤BA7550537)。

  现依法公告送达《<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3﹞13号)。你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逾期即为送达。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决定书》(粤药监通销﹝2023﹞13号)

  本机关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邮编:510080

  联系电话:020-37885172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5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