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医用耗材支付管理,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医保耗材临床使用需求,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能,省医保局印发了《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5年)》,2026年4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3月25日,铁岭市医疗保障局重点围绕政策调整的依据、目的和主要条款,向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政策解读。
《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5年)》是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由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及市级医保部门相关人员论证后确定的。《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5年)》实行准入法管理,以国家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库中医保编码的前15位(医保通用名称+特征材质)作为医保通用编码,实施医保支付管理,并据此明确医保类别和支付标准。其中支付标准的制定原则,综合考虑是否集采、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价格、全省销售和使用量等综合得出。以后会根据基金运行、医疗技术发展、群众需求、集采等情况,动态调整。
会上,对于《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用耗材目录(2025年)》4月1日起落地实施,铁岭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市级医保部门要认真做好经办信息系统更新工作;全市定点医疗机构要及时完成信息对照和维护、准确上传医用耗材编码;各级医保部门要做好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指导和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实施。
全市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共计16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