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同新医药超市有限公司二零二分公司等公司主动注销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01日,公示期满,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无异议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拟注销《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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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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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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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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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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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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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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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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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同新医药超市有限公司二零二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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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包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059号内包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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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乌素图斯贝思商业门市东-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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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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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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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27
202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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