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广昌县福康大药房进行审查验收,认为其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规定的内容,拟准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自2023年8月16日至2023年8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企业详情请看附件)。
监督电话:0794-8213236 传真:0794-8211131
通讯地址:抚州市迎宾大道 邮政编码:344000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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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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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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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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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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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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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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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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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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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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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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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昌县福康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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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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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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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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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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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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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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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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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旴江镇建设西路1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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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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