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州于4-11月持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清流”系列专项检查行动,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多措并举强化重点监管,全力消除药品安全隐患。
此次专项行动中,各县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以严厉打击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照、制售假药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网络销售《禁止清单》药品以及倒卖“回流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按要求分阶段、有步骤推进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同时,建立工作进展报送机制,按时汇总分析监管数据,及时调整优化监管策略,保障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专项检查期间,全州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累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476家次,医疗机构3704家次,疾控中心及疫苗接种单位87家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下一步,恩施州将持续巩固“清流”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健全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的深度融合,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切实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