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监管,根据《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4月28日,吕梁市局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开展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监督检查的目标是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风险管控理念,严格全过程监管,全面做好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工作,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持续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助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
检查重点包括10个方面,从防控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出发,聚焦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和重点环节,采取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的方式全覆盖、全项目检查本辖区内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并对相关县市区局提出三项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要求有关县局充分认识日常监管的重要性、必要性,认真落实医疗器械检查任务,强化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飞行检查、专项检查、注册体系核查、生产许可检查、跟踪检查等形式,确保监督检查落到实处。
二是要求有关县局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和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规定,严格现场检查程序,规范检查行为和记录。在国家药品智慧监管平台上完成任务下达、检查方案制定、检查报告上传等工作,提高监管工作效能。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全过程的电子档案,提升监管智能化和数字化水平。
三是要求有关县局严肃查处生产企业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持对企业处罚的同时也要处罚到人,重视监管队伍建设,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法人和负责人法规宣贯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主体责任及诚信守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