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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盐县局三点发力推进医疗机构药械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5/02/17

    为进一步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环节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海盐县局积极督促医疗机构按法规要求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自查报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一是掌握底数,明确自查内容。通过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和实地摸排,精准掌握需开展自查的医疗机构家数。在工作初始,结合法律法规明确自查报告内容,通过微信和钉钉群通知医疗机构申报时间、申报途径和自查报告报送详细流程。

    二是科所联动,督促按时填报。由科室和所分局分工合作,通过微信通知、电话沟通和现场走访等方式,向辖区医疗机构发出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作提醒,督促医疗机构落实法规要求,围绕制度、购进、验收、贮存、使用等环节开展自查,及时完成年度自查报告,实现应报尽报。

    三是优化服务,做好后续工作。实地走访医疗机构,指导其做好用药用械安全工作,公布咨询电话,落实专人负责在线实时答疑,第一时间解答医疗机构提出的各类问题,定期汇总梳理问题解决情况,为其它医疗机构提供参考。下一步,海盐县局将结合医疗机构年度自查报告,开展医疗机构药械质量提升工作,为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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