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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第四检查组在巴州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21/04/30

   424日起,自治区药监局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第四检查组在一级巡视员莫合买提·乌斯曼带领下来到巴州开展药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

   在检查中,检查组把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在监督检查中强化监管与服务并重,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要求企业保障药械质量安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检查组深入企业生产车间、药品经营企业库房进行检查和指导,针对企业存在的一些不足与差距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和帮扶措施,并积极为企业答疑解惑。同时要求企业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诚信经营。目前,已检查巴州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经营企业12家。

   在国药新疆库尔勒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库房检查时,莫合买提·乌斯曼强调,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将会导致药物滥用,对公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药品监管部门和药品经营企业应当认真落实特殊药品管理各项工作任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防止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在企业座谈时,莫合买提·乌斯曼指出:“我为群众办实事”是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方式,要把学习党史同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开展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严厉打击和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坚持最严谨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厉的处罚,实施最严肃的问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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