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怀宁美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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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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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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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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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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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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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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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美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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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药监械生产许20220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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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工业园石牌大道东27号2栋厂房二、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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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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