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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为深入贯彻国家、重庆市关于医保基金监管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违法违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过度诊疗、违规收费与骗保行为

   过度检查检验、超量开药;虚假诊疗、违规收费、倒卖 “回流药”以及医疗器械销售中虚开增值税发票等行为。包括虚构医疗服务、伪造病历处方、虚记费用、挂床住院、分解住院、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诱导参保人住院购药、无真实业务虚开发票、参与药品耗材非法交易等。

   (二)医药采购违规行为

   医疗机构“我行我素采购”“采高不采低”等异常采购行为。包括不按规定执行集中带量采购、违规网外采购、规避采购、优先采购高价非中选产品、不落实约定采购量、干预招标采购、违规选用价格虚高药品耗材等。

   (三)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

   医保经办、监管及相关单位公职人员内外勾结、以权谋私等问题。包括在定点准入、费用审核、基金拨付、采购监管、执法检查等环节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与定点机构/不法人员串通合谋、套取骗取基金、利益输送、充当 “保护伞”;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医保基金等。

   (四)其他相关问题

   定点零售药店空刷套刷、串换非药品、伪造处方等违规行为;参保人员冒名就医、转借医保卡、倒卖药品、骗取医保待遇等行为;其他侵害医保基金安全的违法违规问题。

   二、举报奖励

   根据《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重庆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标准的通知》(渝医保发〔2025〕33号)等文件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0元。

   三、举报方式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23-49477668。

四、相关要求

   若您发现有关机构或人员存在上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医保部门进行举报,医保部门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一)举报内容应尽量详细,包括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具体事实、相关证据材料(如票据、照片、录音录像等)。

(二)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核查和反馈处理结果。

(三)举报线索须客观真实,严禁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捏造事实的,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重庆市永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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