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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黄岩区局“三个强化”提升新列管二精药品监管
发布时间:2024/07/10

    为进一步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落实《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黄岩区局“三个强化”提升右美沙芬等新列管二精药品监管,严防药品滥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

    一是强化部署,建立动态主体台账。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管理的通知》要求,通知各药品经营企业不得再购进新列管药品,要求其线上报告库存情况,并每周五更新库存情况。经排查,共有22家药品经营企业经营新列管二精药品,各种剂型共计1013盒。

    二是强化追溯,全面消除风险隐患。要求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并实施严格的追溯制度,并对未取得二精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新列管库存药品进行重点检查,对每周库存数量变化较大单位进行着重检查,严查其处方销售以及退货情况。截至目前,未发生药品流弊事件。

    三是强化监管,筑牢二精药品防线。要求全区5家药品批发企业和170家零售药店开展自查,并对经营新列管单位进行全面覆盖检查,确保所有经营企业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处方管理,确保处方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防止二精药品滥用或非法获取。截至目前,已对经营新列管二精药品实现100%覆盖检查,有2家药店经营该类药品,库存共计48盒,要求每日上报销售情况,直至售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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