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注销以下单位《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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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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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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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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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
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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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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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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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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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心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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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万方嘉园小区商业街53号商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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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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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CB39110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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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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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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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观澜国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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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山阳路与南水北调运河交汇处观澜国际门面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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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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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CB391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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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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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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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越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林溪谷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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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太极路常绿林溪谷小区7号楼底商自西向东第4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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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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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CB3911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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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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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