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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三书同送压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4/06/13

    为切实加强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宣贯实施,持续提升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水平,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以实施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新《规范》)为契机,发布三份告知书,压实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体责任。

    一是发布《蚌埠市实施新修订<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提示告知书》。从加强内部培训、开展全面自查、修订体系文件完善设施设备、压实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检查五方面,对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出要求。7月1日新《规范》正式实施后,市、县、所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辖区企业自查上报情况,严格按照新《规范》要求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二是发布《蚌埠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告知书》。要求企业自觉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企业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符合要求的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诚实守信经营,强化“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第?责任人”意识,维护人民群众正当权益。

    三是发布《蚌埠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告知书》。列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企业应承担的各项法律责任,明确违法处罚情况,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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