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建设,全面促进全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落实药物警戒主体责任,3月18日,山西省药物警戒中心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召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置指南》宣贯会。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山西千汇药业有限公司、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山西立业制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药物警戒负责人线下参会,全省60余家上市许可持有人药物警戒部门负责人线上同步参加,共计150余人。
该指南是我省发布的首个药物警戒工作地方标准,明确了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置的基本原则、处置程序及结果处理全流程规范。此次宣贯会围绕条款解读、实操要点及典型案例进行了系统讲解,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提供了科学明确的行动指南。
会议强调,上市许可持有人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对照指南要求规范开展处置工作,全面提升风险信号识别能力。省药物警戒中心将持续做好药物警戒政策指导与技术帮扶,助力上市许可持有人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建设,推动全省药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