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安徽方达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详细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注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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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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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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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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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址和生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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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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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方达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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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0220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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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3728号汇美广场B座19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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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方是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是湖北省宜昌市西坝路50号,受托产品为脉安颗粒[仅供申报药品上市许可持用人主体变更使用。经国家药监局批准该品种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且通过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后(受托方为外省药品生产企业时,还需取得受托方所在地省级药监局出具的同意受托生产的意见),企业方可开展药品生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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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申请
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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