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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县局多措并举推进药品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24/12/23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龙游县局通过加强人员培训、规范进货渠道、强化日常管理,夯实药品质量管理基础,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加强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从业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包括药品法律法规和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对于药店从业人员,开展识别假药劣药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确保在销售环节能够把好质量关。对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进行药品正确使用和储存的培训,避免因使用或储存不当影响药品质量。

    二是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监督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从正规渠道采购药品,建立和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建立进货台账,记录药品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号、供货单位、批次、数量等信息,严格检查进货凭证,确保药品来源可追溯。严肃查处从非法渠道进货的行为,注意票账货是否一致,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

    三是强化日常管理。督促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药品储存养护的管理。检查药店和医院药房的温湿度控制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药品是否按照规定分类存放。对于需要冷藏的药品,确保冷藏设备的温度符合要求。同时,建立药品质量自查制度,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过期、变质药品。药店和医院药房定期进行药品质量自查,填写自查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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