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结合丹阳市2023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方案和行政执法计划,近期,丹阳市医保局对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展了全覆盖检查。
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对定点零售药店工作人员执行医保政策情况进行指导,进一步规范刷卡购药行为。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加深了工作人员对“三大医保目录”管理、支付结算方式、医疗服务价格、药品招标采购等相关政策的理解,切实提高了自觉遵守政策法规、维护基金安全的能力,减少和避免医药服务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产生。
依照“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无明显危害后果的,依法不予处罚或者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工作人员对检查中存在保存或滞留医疗保障凭证、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支付医保范围外商品、为冒用他人医保卡购药提供便利、药品实际库存与信息系统库存不相符、信息系统入库与发票不相符、代配药登记记录不全或缺失或未按规定建立代配药登记管理制度等问题的10家定点零售药点,按照《镇江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作出限期整改并按考核评分标准扣分、拒付违规费用、对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追回、中止协议、处1倍违约金等处理,中止协议期间发生的医保费用不予结算,并相应扣减中止期间的预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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