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省药监局关于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工作部署要求,实现医疗器械精准化可追溯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监测,切实保障公众用械安全,酒泉市积极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监管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深化部门协同。联合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制定印发《酒泉市推进实施第三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职责分工、实施范围和工作进度,成立了统筹协调工作小组,相互协同,及时研究解决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全面推进UDI在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实施应用。
强化宣传引导,细化实施措施。一是定期召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推进会,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情况和业务知识进行系统培训。二是充分运用企业QQ或微信工作群,发放医疗器械追溯监管系统对接操作指南,帮助和解答企业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对接和运行中的具体问题。三是市、县两级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督导检查,深入辖区医疗器械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眼镜店、医疗机构等单位,采取执法人员上门指导的方式,监督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做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经营使用环节带码入库、扫码出库,实现产品信息可追溯。
加大督导检查,强化推动成效。为确保医疗器械唯一标识高效顺利实施,全市形成了分管领导牵头抓总,业务科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对各县(市、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进度进行跟进,定期通报UDI对接和数据上传完成情况。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11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业务系统和甘肃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的业务对接和数据上传。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应用的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实施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