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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扬州市执行2023版扬州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目录库及相关系数
发布时间:2023/12/05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扬州市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扬医保〔202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DIP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扩面工作的通知》(扬医保〔2023〕36号)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机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我市于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扬州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病种目录库及相关系数(2023年版)》。

新版DIP病种分组及分值结合了本地实际疾病特征与临床特点,依据2022年1月以来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出院病人历史医保基金结算清单数据,以医保版疾病诊断分类与代码(ICD-10)和手术操作分类与代码(ICD-9-CM-3)标准分类为基础,根据国家DIP技术规范病种分组规则确定形成。本次共确定我市DIP主目录病种5528个,其中核心病种3854个,综合病种1674个。同时根据我市所有符合条件的包括一级医疗机构在内的具有住院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类型分别确定等级系数。

我市DIP病种目录、分值和等级系数核心要素实行谈判协商机制,根据DIP实际运行情况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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