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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好消息!2月1日起,我市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报销
发布时间:2024/02/01
    2月1日起,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市医保基金报销范围,涵盖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单精子注射等8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

附件: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表

    我市参保人员在自治区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相关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暂不纳入保障范围。同时,我市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不设基金起付标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实行单行支付,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辅助生殖移植周期治疗费用约3万-4万元,约半数以上女性需要再次甚至多次接受辅助生殖治疗,经济负担较重,8项治疗性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将有助于解决群众“想生却怀不上”的生育困扰,有力减轻不孕不育患者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按照“以服务产出为导向、资源消耗为基础、技术劳务与物耗分开”的原则,经过人力资源消耗情况调查测算、专家评审论证,对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整合后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了定价,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构建了导向明确、边界清晰、内涵科学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体系,推动促进我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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