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价费字〔2014〕92号
济南市口腔医院:
你院《关于济南市口腔医院特诊科收费标准的申请》(济口院子[2014]63号)收悉,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特诊科自成立以来,医疗服务质量、环境及医师的技术水平都达到了特需服务的标准,试运行期间,制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也得到了患者的认可,特诊科确实为特需患者提供了优质服务,满足了社会的不同需求。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同意将特诊科试行的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收费标准:在现行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以上价格为最高收费标准,可以根据情况向下浮动。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政策,在特诊科的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患者到特诊科就诊,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其它普通门诊、专家门诊不得因此降低服务规模和服务标准,确保普通患者的权益不受影响。
济南市物价局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