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一致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为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市场价格情况,及时制定调整政府定价,根据《价格法》、《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药品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9〕400号)的要求,现决定开展药品价格调查,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调查品种范围为所有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附件1)的药品,包括各药品所有剂型规格。
二、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为我省辖区内调查品种2008年年度购销数量、购销价格等情况以及现行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中标价格、中标零售价格,2008年未开展药品招标采购的调查品种,提供2007年上述价格,并依此类推。调查表及调查表填表说明详见附件(电子版在附带光盘中)。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如实、准确、全面填报调查数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局将对报送的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对存在拒报或瞒报、虚报问题的企业,我局将重点对其进行专项价格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二)请各单位将填报的调查表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3月23日前报送我局(地址:广州市应元路5号省物价局公益事业价格管理处,邮编510040),同时将调查数据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83134100@163.com)。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1、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2、药品批发企业价格调查表
3、药品零售企业价格调查表
4、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调查表
5、药品中标价格调查表
6、药品价格调查表填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