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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转发《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7-23        信息来源:查看

2007年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转发《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7/23   来源: 上海医保网

沪医保〔2007〕134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办公室、各定点医药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22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要求,《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5年版)》中的替加色罗口服常释剂型(西药950号)予以删除。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从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删除替加色罗制剂的通知》(劳社厅函〔2007〕226号)(略)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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