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10吉林省关于采集复合药品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8-30        信息来源:查看

2010吉林省关于采集复合药品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8/30   来源: 吉林省医疗保险管理处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59号)中关于"对于未列入《药品目录》但由目录内西药品种组成的复合药(包括含药大输液),如果其价格不高于其所组成药品价格之和的,可视同乙类药品按规定予以支付"的规定,对申请纳入我省药品目录范围的乙类复合药品,需采集相关信息,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乙类复合药品,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西药组成,所组成的西药须是《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内药品;

  (二)复合药品的最高零售价等于或低于所组成药品最高零售价之和。

 

  二、根据自愿原则,申请纳入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复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填报相关信息表(附后),并提供复合药品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批件、法定说明书、生产企业资质证明及复合药临床比较优势等相关资料。

 

  三、按照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我厅将会同相关单位,对申请纳入吉林省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复合药品,根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按有关程序组织各方面专家进行综合评审后确定。

 

  四、报送的药品相关信息以书面材料报送(可邮寄)。需为打印稿,一式三份,每份用A4纸装订好,信息表需加盖生产企业公章,信息采集截止日期为2010年9月30日。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A座16楼1608室,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邮编:130022

  联系电话及传真:0431-88690639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