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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新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含天然麝香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3-09        信息来源:查看

2007年新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含天然麝香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3/9   来源: 新疆物价局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计委,各地、州、市计委(发展改革委),新疆兵团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含天然麝香药品价格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7〕346号)转发你们,请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留地区差价的地区此次调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原自治区计委新计价市〔2001〕222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凡在我区销售此次公布价格药品的生产经销单位和医疗机构,自2007年3月21日起一律按不高于公布后的最高零售价格执行。以前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凡与本通知制定价格不一致的,一律以本通知价格为准。

 

  三、此次制定的药品价格自执行之日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同时降低相关药品的实际加价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以最小零售包装的实际采购价格(包括中标品种)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超过500元的,加价额不超过75元。

 

  四、此次未公布剂型规格的药品价格,由各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继续向我委申报,我委将按照与代表规格品保持合理比价的原则,制定在我区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我委未制定公布价格前,生产销售单位可按我委公布的药品差比价规则制定临时价格;我委没有规定具体差比价关系的,可由生产销售单位制定试销价格。

 

  六、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上述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有关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以上请即转知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含天然麝香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含天然麝香药品价格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7]346号  二○○七年二月九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国家对使用天然麝香为原料生产药品进行严格管理,天然麝香资源实行配额使用,并鼓励企业投资建立人工养麝基地,促进天然麝香资源可持续利用。受此影响,目前天然麝香市场价格涨幅较大。为合理弥补企业的生产成本,经研究,决定对允许使用天然麝香入药的五家企业生产的八宝丹胶囊、安宫牛黄丸、醒脑静注射液、六神丸等四种药品价格进行临时调整。调整后的价格自2007年2月26日起执行。

 

  上述品种其他规格的价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制定。

 

  附表:八宝丹胶囊等4种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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