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药品政府定价办法》、《药品差比价规则》等相关规定及中南片区价格协调会议精神,我局对部分省管价药品,在进行了价格调查、专家评审基础上,拟定了第二批省管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明确以下:
一、本次公示的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备注中标注"*"的为代表品价格,其他剂型规格的价格将按药品差比价规则制定。
二、本次公示期从9月17日起至9月27日止。对公示价格有不同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省政府机关二院十楼湖南省物价局医药价格管理处,邮编:410011。
联系电话:0731-82212515、82212552。
联系人:周剑波。
附件:第二批省管价药品拟定最高零售价格方案表.xls
湖南省物价局
2013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