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重新核定我院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请示》(桂医大一附院报〔2008〕18号)悉。按照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和药品差比价规则,以及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队对你院平衡液一号注射液等自配药物制剂药品的成本监审报告(桂成监〔2008〕3号),现就你院生产的平衡液一号注射液等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院生产的平衡液一号注射液等自配药物制剂的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二、你院要加强自配药物制剂价格的管理,健全制剂室的财务制度、建立分品种的价格台帐;严格按审批的价格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如因成本、费用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调整价格的,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附件所列的价格为最高零售价格,实际执行中可低于但不能高于核定的最高零售价格。
四、附件所列的价格,从2008年5月20日起执行。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114种自配药物制剂价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