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精神,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在广泛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10月28日上午,省物价局召开由省、市、县部分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学专家、价格管理人员,以及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滁州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参加的论证会。袁之应副局长主持会议。
论证会对拟定的149项美容整形和19项中医综合医疗服务项目分组进行了逐项论证。论证会上,专家们就每一个项目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对其中同时具备治疗基本性和非治疗选择性的服务项目时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按照科学合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形成较为论证意见,为改革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袁之应副局长在论证会上表示,为做好放开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工作,我局高度重视,会后将与会专家的论证意见,整理汇总再反馈给各位专家征求一次书面意见。达成一致后,我局将会同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根据本地区医疗市场发展状况、医疗保障水平等因素确定,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袁之应副局长强调,要围绕三个重心,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一是要满足患者的需要;二是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提高政府职能部门的服务能力水平。要注重“三医”联动,注意部门协调配合,认真考虑放开项目价格后与医保政策衔接问题。转变价格监管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换,完善对放开后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行为规范,以及价格运行变化情况的跟踪监测,切实维护医疗服务价格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