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药行业社会组织,有关医疗机构,有关医疗器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为加强医药价格管理,规范医药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医疗机构、医药生产经营单位合法价格权益,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办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广东省医药价格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立法进程,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兹定于11月29日(周四)上午9:30在我局(广州市应元路5号)四楼听证会议室召开广东省医药价格监管立法座谈会,特邀贵单位一名熟悉医药价格工作的同志参加并准备发言材料。请在11月28日中午下班前将参会回执传真至我局公益事业价格管理处。
附件:1.参会回执
2.参会单位名单
附件2
参会单位名单
广东省医药行业协会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广州军区总医院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广州市儿童医院
广州市越秀区中医院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盈天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智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
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
RDPAC(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
上海西门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库克(中国)医疗贸易有限公司
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
3M中国有限公司
广州贝斯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