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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结合雌激素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4-04        信息来源:查看

2014年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结合雌激素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4/4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各市、县(区)物价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结合雌激素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4〕5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物价局


201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结合雌激素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14〕5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经研究,现就结合雌激素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鉴于惠氏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结合雌激素已停止进口销售,现取消我委[2011]1670号文附表一公布的该企业产品的最高零售限价。暂定国产结合雌激素系列产品的最高零售限价为:片剂:0.3mg*28片/盒 45.4元,0.45mg*28片/盒 61.7元,0.625mg*28片/盒 79.6元;乳膏:1g:0.625mg/支 56.3元。

上述规定自本文印发之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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