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6﹞121号),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吉林省药品再注册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注册收费实施细则》和《吉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现予公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 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2. 吉林省药品再注册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注册收费实施细则
3. 吉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1日
附件:
吉林省药品医疗器械注册收费标准.pdf
吉林省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doc
附件1.doc
附件2退费审批表.doc
吉林省药品注册收费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