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编号:WS-10001-(HD-0322)-2002),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片曾用名为帕司烟肼片。经审核,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批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2019)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再注册批件(批件号:2010R000064,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50022019)中抗结核病类药物"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与《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抗结核病类药物"帕司烟肼"(编号为"125"的乙类药品)为同一药品。现将《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抗结核病类药物中编号为"125"的乙类药品"帕司烟肼"(分类:1.3.1抗结核病类药物)调整为"对氨基水杨酸异烟肼(帕司烟肼)"。请各统筹地区及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医疗保险药品信息系统相应调整工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3年4月9日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