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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705号)
发布时间: 2015-12-28        信息来源:查看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有关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复函(桂价医函〔2015〕705号)

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

    报来《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申报磷酸葡萄糖异构酶(GPI)测定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请示》(附院政字〔20158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暂核定你院开展磷酸葡萄糖异构酶(GPI)测定项目(项目编码:250202042110/项。本规定自201611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前2个月由你们重新报自治区物价局、卫生计生委核定正式价格。试行期间如自治区出台新的价格政策则按新的价格政策执行。

    申报的C1q抗原检测(项目编码:250401020)属于自治区物价局、卫生厅《关于规范我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桂价费〔2005269号)内的项目(项目编码:250401020),在我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未出台前,暂不审批使用免疫透射比浊法开展C1q抗原检测项目价格。

自治区物价局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

2015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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