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物价局:
现将国家计委《关于制定公布69种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1]632号文,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望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附表一和附表二未列的齐型和规格,在接到本通知后,于5月底上报我局,以例及时安排价格。
二、表二42乙种类目录药品零售价格,允许上下浮动5%,各生产企业如需上下浮动的,在5月底前上报我局审批。
三、表三单独定价的企业,在国家计委未单独定价前,暂按现行价格执行。
各地市在接到本通知后,要对所公布的药品的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要严肃处理。
本通知从2001年5月20日执行。
附件:国家计委关于制定公布69种化学药品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