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政策资讯> 医保快讯 >详情
2007年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1-16        信息来源:查看

2007年陕西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6   来源: 陕西省物价局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精氨酸等354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98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市场上流通的附表一中的非GMP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按照比GMP药品注射剂低40%、其它剂型低30%的差价执行。

 

  二、附表一中未列的剂型及规格、附表二中未列的规格,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尽快向我局申报核价资料,我局将于2月12日以前,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试行)》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在我省执行的最高零售价格;在我局未核定其最高零售价格前,不得按原定价格销售。

  二OO七年一月十六日



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aochangyun.com ©2016-2023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


  •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 可信网站
    信用评价

  • 网络警察
    提醒您

  • 诚信网站

  • 中国互联网
    举报中心

  • 网络举报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