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删除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部分药品品种及调整规范部分药品名称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58号)的要求,为确保我省广大参保人员用药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删除《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中的"阿米三嗪萝巴新口服常释剂型"(西药第589号)和"克伦特罗口服常释剂型<栓剂>"(西药第730号),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对部分药品的名称等进行调整和规范(见附件)。
请各统筹地区及相关单位要及时做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相应调整工作。
附件:《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部分药品名称调整规范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