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和《广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省)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医改〔2020〕1 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粤医保规〔2020〕1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佛山市公立医院部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1年4月1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ybjjgk@fsybj.foshan.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2021年度佛山市公立医院部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字样。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41号,佛山市医疗保障局,邮编:528000。请在信封注明“《2021年度佛山市公立医院部分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方案》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廖翥,联系电话:83382095。
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日